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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人與我國人結婚

泰國人與我國人結婚

台灣人與泰國人結婚,應該要如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呢?

富達翻譯社最近幫客戶做了一份結婚證書的翻譯公證

一般我國人結婚,只要夫妻雙方帶著身份證以及結婚書約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即可。

與外國人結婚,程序上會稍稍複雜了一些。

我們在將國外的結婚登記文件攜回台灣使用之前,必須要到國外當地的文化經濟辦事處做文件的驗證。

通常台灣駐外國的文化辦事處其實都會在你回國前告訴你要準備哪些文件該怎麼辦理。

不過多數人都是在國外結婚登記後,將文件寄回台灣請台灣的親友到戶政事務所代辦結婚登記。

難免會有些東西不太清楚,在這裡富達翻譯社為大家做了一些小整理,提供大家參考。

1.首先是泰國當地結婚時的結婚證書(類似我們畢業證書的那種文件)和結婚證明書(上面會寫明誰和誰結婚、叫什麼名字、出生年月日、地址…)
這份文件要拿到當地的文化辦事處進行文件的驗證。
回到台灣之後找翻譯社協助翻譯公證成中文,戶政事務所的人員才看的懂,才有辦法幫您做結婚登記。

2.文化辦事處會請您填寫配偶的”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泰國人要取什麼中文名字、護照上是什麼名字、要姓什麼姓?)

3.配偶的護照影本(只要提供影本就可以了,雖然是泰國護照但上面一定會有英文名字,供戶政事務所做記錄)

4.代辦登記委託書,如果是本人回國親辦登記就不用到這一份文件。主要是授權親友代辦結婚登記時使用的,內容大致如下:
委託xxx辦理結婚登記以及請領戶籍謄本x份。

準備以上文件。就可以順利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囉。201520